• 这几天忙着写文,今天早上似睡非睡间,又有一个新构思,看来这种昏昏的状态有利发散思维。

    构思的名字叫《穿越时空五千年》,但也可以叫《时空之旅》或者《XXX的时空之旅》。

    讲述一位生活在未来(此点未定)的青年,利用时空机器穿梭各个时空的故事,是否要改变历史呢?还未定。

    这个构思暂时用不上,慢慢完善吧。

    下面还是谈现在这本书,想了一下,觉得以天空城为线索似乎较为有趣,于是改名叫《天空城战记》。

    猪脚身处的时代虽是17世纪,但与现今的历史极为不同,这世界似乎以法术为主,整体科技水平较低,东方有道术、佛法,而西方则是魔法、神术,阿拉伯世界有自己独特的巫师,美洲新大陆的住民中也有自称巫师者,但多半仍认为他们是祭司。这世界占统治地位的仍是人类,此外还有少数非人种族,如日本的地精和侏儒、朝鲜的狗头人、俄罗斯帝国的兽人以及被称为哥萨克的熊地精、维京海盗的大胡子矮人等。古代的亚特兰蒂斯则是精灵族的居所,那里法力强盛,经济繁荣,至于天空城,则有很多传说,有些传说讲到巨人族曾建造巨大的飞行堡垒,还有巨大金属士兵从天而降的记载。

    至于猪脚的飞船动力问题,至今仍在犹豫中。我觉得开局时可以使用飞艇形式的飞船,上面吊着气囊,下面是木壳船。然后当猪脚在一个废弃的天空城发现炼金法阵的秘密之后,则改用炼金法阵驱动木壳船,以精神力为舵轮,进入崭新的飞行时代。至于空战火力,初期空战以火炮加道术,对地则无甚攻击力;中期可以用改进型炼金火炮外加魔晶炮,对地用炼金炸弹;后期则可考虑死光武器。飞船可以使用幻术,天空中飞翔的大白鲸!

  • 我又变卦了!

    还是写土著猪脚吧,不过可以设计他有一个穿越者老妈。

    在他老妈的教育下,他有一些奇特的想法也不一定。

    故事以飞船失事开始吧。

    唉,我的天,这样啥时候才能真正开始啊。

  • 好吧,我承认我有点朝三暮四,嗯,只有那么一点点哦。

    今天早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之间突然想到了一个相当棒的创意。

    以致敬为题,以欢笑为体,把多年来我看过的一些作品改头换面写到小说里面去,估计也不会很长,权当练笔吧。

    列个表先。

    《大白鲸》中的飞船(是真的会飞的木壳船哦),以精神力驱动,用水晶球把手做输入装置。配有幻象装置,可以虚拟大白鲸的形象。

    《小飞龙》(原名海王子)中的飞龙神剑,著名台词“飞龙神剑、大放光芒”,可以改编一下。

    《三千里寻母记》里面的小白猴梅迪欧,安排一个宠物,可以用做缓冲。

    《花仙子》的换装系统,可以给女主之一,还有搞笑的狸猫波奇和娜娜小姐。

    《侧耳倾听》里面的一对人偶的故事,猫绅士和猫淑女,如果有可能把霞和圣司的故事放到NPC身上,算是我对初恋的回忆吧。

    《幽灵公主》的巨大动物神,以及环保概念。

    动画暂时就这些,以后想到再加,至于影视节目那就太多了,暂时列几个是个意思吧。

    《鹿鼎记》周星驰版,猪脚当然要有不止一个老婆咯,学韦爵爷没错的。

    《大腕》那句经典台词,只买贵的不选对的……好像不对耶。

    《百变星君》、《机械战警》机器人改造!牛B!

    还有很多经典小说,比如华山论剑!嗯,可以考虑一下。

    至于时间嘛,当然是1600年,猪脚穿越了,序章从几个月后试飞开始,然后从第一章开始正式叙述。

  • 这几日仔细学习了法国历史后发现,按照史实来玩一点意思也没有。

    只得加入奇幻因素了,又得好好琢磨一番,真要命啊。

  • 在网上看书的时间越久,越觉得找书的难度大。这大抵是因为读者在成长,而作者们多半在原地踏步吧。

    知易行难,眼高手低。评论一道菜是否好吃总是比做同样一道菜容易的多的,看书也是如此。

    但这不是停滞不前的理由。

    我观察过东西方作家们的写作方式,对于东方的作家而言,一般的描写是不够的,还得加上很多旁白、内心独白、触景生情以及为何如此想、为何如此做,甚至还有明显到如脸上的麻子那样的说教,至于具有东方特色的政治观念就不提了。诸如此类的东西就像面汤,完全的和面条混合在一起,你有时候甚至无法分辨嘴里的味道到底是来自面条还是来自面汤,这些东西,有些人把它叫做私货。而西方的作家,则更多的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描写一件事,他可以喋喋不休的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蛛丝马迹颠来倒去的写上十几万字,然后躲在一边偷偷的看你的反应。我不知道哪一种更适合你,但我知道我不喜欢被唠叨,更不喜欢唠叨的是些连我的小外甥都看不上的东西。

    我记得某个作家说过一句让我印象很深的话:事实从不会陈旧过时,而看法则会。这个事实就是故事,看法就是观点,也就是私货。一个作家应当专注于描写故事,而不是去解释故事。我们看到许多小说觉得别扭,就是因为他们花了大量的篇幅去解释,而这些解释不但冲淡了整个故事的氛围,更使得人物淡出了读者的视线。作者应当让小说人物说他们自己的话,而不是借他们的口说作者自己想说的话。这东西如果要举例,那例子就很多了。就我感觉,撞破南墙和老茅都属于这类作者,他们写的书不错,但解释的太多。

    读者有时候也是会被培养的。看多了充满私货的书,有些读者已经不再思考,很多似是而非的观念替代了读者的思考,他们不再根据人物的行为推出结果,而是像看蹩脚侦探小说那样,直接翻到最后看看罪犯是谁,然后宣称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一点上需要读者与作者双方的配合,作者尽力描述现象,而读者则揣摩事实。其实,我也是属于渐渐失去思考力的一员,起因在于看了一篇外国译文,整篇小说没有任何结论,看完之后我很迷茫,习惯了在结尾看到结论的我居然发现还有这么“不负责”的作者,于是我猛醒了,就有了这篇胡言乱语。

  • 修正:女主名叫娜塔莉,昵称娜塔,娜塔莎是俄罗斯叫法。

    第一章:大致描写一下时代背景,画面转到港口,一艘海船上,猪脚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这里的描写可以类仿基督山伯爵,猪脚带着一些货物,还有一位仆人和一位侍从,从他们的交谈中可以了解一些故事背景。下船后,猪脚告别了船长,来到城堡外的庄园,求见当地领主辛德兰伯爵,这时候猪脚才知道国王竟然想要谋夺伯爵的领地。伯爵夫人请猪脚在庄园住下,猪脚听说女主在第二天会到家,于是答应留下。期间与几位伯爵的封臣交谈,了解了一下时局。

    第二章:在迎接伯爵小姐的宴会上,两人再度相遇。谈起以前的一些事情,又谈到国王的丧心病狂,女主说她已经有了一个办法,但需要跟母亲商量。镜头转到母女会,她们谈起这件事情,女主抛出结婚的念头,打算与猪脚联姻,共同对抗国王的妄想。至于为何会与猪脚联合,则牵涉到教会的势力,以及双方共同的封君博塔利公爵亨利。

  • 终于要谈到角色了,这是整本书的精华所在,这也是我最重要的修炼目的。

    怎样描写出一个活色生香的人物,设定固然很重要,但细节同样必不可少。

    设定是骨架,只能大致描述,细节才是血肉,能丰满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我对此信心尚不是很足,只能多修改多强调了。

    那么,先谈谈猪脚吧。

    全称为迪亚多·儒勒·阿利克·德-伍斯特男爵·罗曼诺尔,昵称罗兰。封地在伍斯特郡,全郡共有53个骑士领,另有近千亩的直属领地,地属边界,历来有警戒边境的任务。本来的领地没这么大,由于艾克林伯爵芬迪叛乱事件中,伍斯特男爵曾出过力,当时的国王亨利一世把靠近圣比利山的一块土地划给了伍斯特男爵,那块地方被男爵分封给了21个新的骑士,于是使得整个伍斯特郡达到了52个骑士领。再后来,第五代男爵把圣比利山脚下开辟出来的一块庄园封给了一位来自东方的骑士,他的名字叫做艾尔米达·李。罗兰从5岁时起就在辛德兰伯爵处学习骑士礼仪,到了7岁跟伯爵6岁的女儿娜塔莎一起接受神学教育,期间对各国语言产生了极大兴趣。12岁时曾短暂的返回伍斯特郡,几个月后前往罗马,在那里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这个机会是由艾敏特大主教博格提供的,其背景不足为人道也。17岁时,接到家中来信,告知家父已于数月前在阿兰堡战死,要求他尽速返家。于是故事正式开始。棕发蓝眼,性格内向,喜好谋定后动,对艺术有一定兴趣,爱好收藏,其藏品众多。军事上喜好正面缓攻,突出奇兵,并率先开发使用火枪兵及火炮,闲时曾令人组军乐队以为号令。在领地建设上多鼓励贸易,大力整修道路,降低税率,并开发出许多新式商品,其与东方的海上贸易更是为人所称道。

    女主,全名是阿德里亚·埃尼斯·格曼尼·德-辛德兰伯爵·娜塔莎,昵称塔莎。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年少时性格活泼,6岁之前爬树掏鸟无所不为。之后与伯爵属下各子弟一同学习神学、语言学、纹章学等学问,逐渐变得文静。11岁与猪脚分离,在帕里斯女子神学院学习贵族礼仪和一些交际知识,同期开始对经济感兴趣,金钱的流动使她着迷,时人送她外号“小财迷”。虽然风评不佳,但追求者日多。惜其父在阿兰堡战死,其领地险遭国王谋夺,于是她放弃了帕里斯的学业,回到家乡。后为罗兰整理财政,打理领内事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其他的角色下次再说吧。

  • 在探讨角色之前,我们先要把大纲大致的圈定一下。

    在故事的开始,我们还是开门见山吧,关于猪脚老爹战死的部分暂且放弃,直接描写猪脚因为收到家中来信返回家乡,在辛德兰港下船,顺路拜见当地领主,发现国王海德拉三世正谋夺辛德兰堡的世袭领地,辛德兰堡领主与猪脚老爹伍斯特男爵在佛(佛拉克)布(布兰登)战争中一同战死,而辛德兰堡领主只留下一个孤女,家族人丁单薄,给了国王可趁之机。危机之下,必出奇招。孤女娜塔莎决定和猪脚结婚,并让猪脚继承家名,这件事使得国王的计划失败,海德拉三世不甘失败,借口授勋,要求猪脚进京面圣,于是猪脚不得不前往京城帕里斯,由此引发一系列的阴谋诡计。

    这大致是第一卷的内容,暂定名为《危机四伏》。

    第二卷则是建设卷,猪脚回到家乡,开始玩模拟领主……。

    好吧,下次我们开始探讨角色问题。

  • 先说点题外话,天冷的要命,从窗户缝里吹出的寒风刺骨啊,干脆把窗户给封了,昨天折腾了一下午。

    再回头说小说吧,头疼哟。

    又想了一遍结尾的问题,上次设想的太模糊了,没有完整详细的描述,需要脑补,这很不好。

    十字军东征的问题在于不好深入描述,否则就喧宾夺主了,要写也只能按抽象的方式写,比如东方异教徒入侵,教皇召唤圣战,那么若是不想细写,就只有大纲流结尾了,也就是俗称烂尾。这也很不好。

    以大战结束,是预先设定的结尾,而且若是插入魔法因素,那么异教徒的描写更是个笑话。于是只能缩短篇幅,最多写个50w字拉倒。那么,还是这么设计吧,猪脚从大战中归来便结束全书。

    关于大纲的问题,鉴于本人一贯的耐心不足,需要一个较细致的大纲。超出大纲的灵感只能放弃,这是要点。

    首先要写出10万字,才能看出点道道来。再根据本人的打字速度那么这个期限可能会延长到两月之久,那么便当做练笔吧,可耻啊。

    下次探讨角色的问题吧。

  • 结局已经有了大概的轮廓,我考虑使用逆推法,从后到前。

    那么,现在要决定的是主干。

    故事的情节集中在那些部分?领地建设要占一部分,主人公的感情发展也是一部分,在故事的初期技能的学习要占一部分,然后战争还要占用一部分,最后剩下的就是阴谋。虽然我很担心能否写好这些,但我还得把这些东西列出来。

    我得承认,随着这些东西的完善,它越来越让我感到压力,令人沮丧,真可惜。

  • 今天是某个人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

    总觉得有点古怪的感觉,一个人在这个犄角旮旯,偷偷摸摸的祝某个永远也看不到的人生日快乐,简直变态。

    嗯,多想回到过去啊,我勇敢一点就好了。

  • 继续昨天的想法。

    身份差异问题已经解决,仿哈布斯堡家族实例即可,反正都是一张嘴,随便怎么编都行。至不济加上些许外势,或许就成了。

    现在又纠结于如何结尾,对于这个问题尚无良好的解决方法。现在有两个解决办法,其一为国王说,猪脚成为国王作为结尾,但难点在于从低级贵族成为国王的难度太大,且无前例并后宫难度大;其二为地方领主说,猪脚成为新征服地区的领主,新公爵,这种方法难度比第一种要低。

    或许我该好好研究一下哈布斯堡家族的崛起经历?

  • 开始构思新书。

    背景在西方中世纪,大约是封君封臣制下的贵族骑士时代。

    要不要加入魔法元素呢,真头疼啊。

    实在没啥自信,但又不得不写。

    猪脚的身份设定成一般贵族的后裔,老爹是子爵或者男爵,有个主君是伯爵,主君和猪脚老爹参加国王的征召,结果都没回来,于是主君的独生女儿和猪脚都不得不为了家名而努力。

    嗯,这样,是不是有点文青?他们之间即便有点什么,那地位也有点差距啊,要是无视这些差距,那不是变得和小白文一样了吗。

    唔,暂时就到这里吧。

  • 黑胡子的新书《霸海家族》将近20万字,自我感觉可以杀了,于是便杀了。

    我看书很快,18万字几个小时看完,然后又回味了一下。

    老规矩,先说好听的。

    黑胡子的书还是那么的犀利,我觉得他属于人物推进流,强调人物的刻画,以人物的性格来推动情节的发展。相对来说,细节的描写和大背景的描绘就差了一点。读完目前的这部分,读者几乎可以立刻浮现出强势牛叉的二当家以及悲愤却又委屈求全做小人得志状的大当家。然而,由于细节的不完备,不知是否出于作者的故意,一些让人琢磨不透的边角余料也透出一丝的诡异,如二当家说她也有感情的那一段,如果细想,很有可挖的八卦。如果作者是故意留下悬念,我得佩服他;如果是由于笔力不足,那我还得佩服他,要么佩服他能把自己的弱点保护的如此美妙,要么佩服他的运气如此强大。

    我不得不说,黑胡子真得配个助手了,这个助手不干别的,专门挑错别字就可以了。如果还有余裕,顺便帮他润色一下文字也好。这篇小说看下来,有时候真的很痛苦,错别字太多,猜都猜半天。寥寥几句话,换个人写也许就能水出10章来。这两种不一样的痛苦交织,真的很折磨人哪。

    另外,黑胡子的老规矩,章节名从不规矩。想到哪里写哪里,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往上填。如果只看章节名,想死的心都有。

    最后,大胆推测一下剧情。

    从第一章看,大当家刘明的穿越是由于刘氏家族被控“可能”篡改历史。故事中不知是为了避讳还是故意的称之为远东,而当时已经是地球联盟当政。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做出这样一种推测,刘明的穿越本身就是个悖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认为,所谓篡改历史,正是穿越者刘明所为。这也解释了为何时空调查局会盯上他,而他改变了历史之后,刘氏家族才成为远东第一家族。也就是说,刘明是刘明的后人,刘明是刘明的祖先。这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嗯,很符合黑胡子一贯的恶趣味。反正杨洪森可以进精神病院,那刘明为什么不能自己生自己呢。剩下的疑点在于,谁命令制造了二当家刘陵,又给她下命令来保护刘明呢?我看,很有可能还是刘明自己,而这又造成了一个新的悖论。按照刘陵的说法,这个名字是主人给她起的,而她的主人是刘明,刘明却第一次见到她。由于作者语焉不详,刘陵的使命具体是什么,由谁下达的,全无交代,只知道她的制造者是个日本人。那么,再次推测,第一代刘明穿越后制造了第一代刘陵用来保护第二代刘明,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到了猪脚这里不知道是第几代了,而这个刘陵还是第一代也说不定……。

    不推了,头晕,谁跟黑胡子计较谁就犯傻,到此为止吧。

  • 最近老忘,该不是有逆反心理了吧。

    在网上闲逛,看到一些照片,是欧洲旅行的照片,其中有一些火车上的。

    人很少,也很干净,太阳很温暖,食物很丰盛。

    跟国内比起来那真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出去玩,国内得坐飞机,国外坐火车就很好。

    小时候坐火车回家过年,感觉就是沙丁鱼罐头一样,那时候在家吃饭没啥油水,觉得餐车的盒饭很好吃。

    几年前坐火车去看女朋友,路上还是那么受罪,还好有位子坐,那几十块的盒饭吃不下去,难吃极了。晚上睡觉还险些被小偷光顾。

    坐火车真可怕。

  • 居然两天没有写东西,玩《中世纪2》废寝忘食啊。

    今天看新闻,陈琳跳楼自杀了。

    她的歌我也听过,《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爱就爱了》当年也曾流行过。

    据说是因为感情问题而自杀的,对比这两首歌,真的有一种讽刺的感觉。

    说实话,我也曾考虑过自杀的问题,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会走上那条不归路。

    但目前,还得活着。

  • 今天老娘玩电脑,她也不会玩别的,就斗地主。

    硬说牌太小,看不清。

    话说我那分辨率设的是1440。

    我没办法。按她的要求给她调到最大,也就是800。

    这么一老贵的宽屏液晶显示器,竟然就用800,而使用者还叫好,真叫我无力啊。

    完了老娘还发牢骚,说旁边的分数看不见了。

    抓狂。

  • 其实我很喜欢吃饺子。

    甭管什么馅,只要包进去,就好吃。

    曾经吃过猪肉的、牛肉的、羊肉的、白菜的、萝卜的,这些都是常见的,还有些不常见的就很少吃了。

    可惜因为身体原因,只能吃点素饺子,真怀念以前大口吃肉的日子啊。

    这辈子估计没指望了。

  • 我的干儿子果果是个可爱的孩子,圆嘟嘟的脸让人看了就想捏。

    某个无良的怪阿姨常说,这孩子简直就像仓鼠一样的可爱啊,然后就伸出禄山之爪,蹂躏圆嘟嘟的脸蛋去了。

    我给他戴上我的帽子,然后拉下来遮住他的眼睛,他就会咯咯的笑了。

    果果有着遗传自他父亲的和气的脸庞,相信长大了也会是个好人呢。

  • 洗澡的时候,用着一块新买的六神香皂,是桔子味的。

    刚用的时候,一股很浓的清香,仿佛一道闪电,让我联想起泥土的气息。

    可惜香味很快就淡了,大概也就是外表那一层吧。

    我也没给自己找不痛快,要往深里想,香精、化学品之类的能达到杞人忧天的程度吧,我还是算了。

    回去的路上,特意买了瓶桔子汽水喝了,再没摸到那种感觉。

  • 一说起美国人的裤子,那不用多说,必然是牛仔裤。

    牛仔裤加大T恤,这是美国人的标准装束。

    而且貌似不论男女老少、阶级层次,大多数美国人都爱在平时穿上宽松的牛仔裤。

    这时候,不管干什么,锄草、浇花、整房子、修车、做饭、打扫卫生,都很方便。

    嗯,牛仔裤真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呀。

    昨天我也穿着牛仔裤参加别人的婚礼来着,好像没有失礼吧。

  • 参加完婚礼回来,路过以前的中学遗址。

    那些记录着过往青葱岁月的地方已经化为一幢幢商品房拔地而起。

    再也无法看到那些熟悉的东西了,只能在记忆里追寻那永远追不到的你。

    记得那橄榄色的同学录吗,你在上面写下了什么,也许还有人记得吧。

    也记得你曾细心的帮我记下笔记,字迹娟秀,我至今保留着;还记得我多看了那个漂亮女生,你因此而生气。

    那些记忆都远去了,我们就像参商永不能再相见。

    只有那发黄的信纸记录着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 日子太无聊了。

    每天就是上班+吃吃睡睡,感觉自己对世界毫无帮助。

    身体不是很好,精神也很空虚,没有理想。

    啊,不管是穿越还是重生,随便来一个吧。

  • 又有朋友要结婚了。

    这么多年的长跑终成正果,不容易啊。

    说起来,认识近十年的朋友还总有联系,并能见证他们的结合,我还是觉得很有意义的。

    希望他们能和和美美,白头到老。

    嗯,又得出血了。

  • 洗澡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设定。

    其实也不是突然,今天下午看着《上帝掷骰子吗》,一本物理学历史书。

    因此有了一种想法,传说中的魔法师是不是也可以象科学家这样研究呢,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可行的。

    再仔细想想,虽然炼金术的发展与科学相比很相似,但是其有个无法逾越的难题,即无魔力的大众如何享受并维护魔法产品。其中维护的工作量也是难题,于是我把这个设定挪到高魔世界,这个难题好像解决了。

    接下来第二个难题,缺少一种可以用来做为简单易用的能源的物品。好吧,假设已经有人发明了,我们不妨恶趣味的把它叫做“以太”。那么难题的解决衍生了另一个难题,即简单易用的能源带来方便好用的武器,是否会使得普通人拥有超越魔法师们的力量?如果这样,魔法师们为何要支持这样一个颠覆自己地位的发明?

    那么,我们再做修补。魔法师们永远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的力量相当于核弹,而普通人能使用的只相当于手枪。又或者魔法师们可以用一种简便的方法(例如一种特殊的波动)使得魔法器械失去作用,看起来好像万无一失了。

    这样的世界政体如何呢?会怎样发展?会成为高度繁荣的魔法文明吗?

  • 今天早上去看升旗。

    看的人多神情呆滞,哪怕今天的升旗手是女的也一样。

    而且我觉得女性不适合做旗手,她们完全没有阳刚之气,软绵绵的没一点力气,尖利的嗓音刺的人耳朵疼。

    好吧,我还得承认她们走路不整齐。

    又是走形式主义那一套罢了。

  • 今天休息,没事逛论坛。 有位楼主说,他见不得小说里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看见个可以XX的地方就一定要查个清楚,有一点不对就心里不舒服。 楼下很多趁机灌水、打岔、闲聊、路过的,唯有十楼的大大贴了一张图,内容是成都某医院治疗睾丸肿痛的食疗偏方。 楼下很多都以为他趁机灌水,唯有一位大能一眼看出真意。 你猜到了吗?猜不到看下面。 治蛋疼是也。 于是笑喷。
  • 看了那么多年的网络小说,自认为已经从小白进化到了老白,于是看书也变得痛苦起来,常常陷于书荒而不得自拔。

    最近正在看《世界那么大》,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我常说,电影是烂片不要紧,重要的是你从中得到了什么,看书也是一样。

    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看到世间百态在角色的交际中展露,我目前发现了两点可供揣摩之处,其他的尚待发掘。

    第一点,学会尊重。他们五个人生活在一起,一男四女,在旁人看来应该是很怪异的,正常的情况是一男一女,非正常的则搞搞地下工作,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是也。而这五个人则完全的融合到一起了,确实怪哉,也受到了不少的注目。从书中看到很多人的各种反应,从惊奇到鄙视,从不以为然到自以为是的了解,很少有人能理解他们,这不奇怪。理解万岁,并不是说说而已,真的很难。所以我从这里领悟到一点,理解很难,但你可以尊重。所谓“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如此这般,就是尊重。这么说或许带着一点的平等意味,如果你要为了自己好过一点,姿态高一点,也可以把它代换为宽容。我们国人向来缺少宽容,从古代的党争就可以见一斑,不但要整死你,还要连带你的家人和朋友,甚至八杆子打不着的路人也能受牵连,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话说回来,这种尊重或者说宽容大概只能在非亲非故的人身上找到,换了自己的女儿参与其中,恐怕谁都得跟书中的老韩一样着急上火。

    第二点,幸福是什么。说“人人都爱大小姐”或许过了,但韩大小姐确实不讨人厌。除了极端的美丽、十分的富有之外,她还是四个人中最纯真的姑娘,由于家庭教育方式的“失败”,这位大小姐娇气十足、天真纯洁、不谙世事,也没有太多的心机,所有的姑娘之中,她最单纯也最幸福。女人的幸福在于平淡的生活,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但说的很在理。她们不需要生离死别,不需要波澜壮阔,更不需要阴阳两隔。幸福绝不是个量化指标,别忘了“悔教夫婿觅封侯”。

  •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我个人认为,活着与否,在于他是否还在思索。如果他只是吃喝,哪怕他有呼吸,也是一具行尸。

    我已经失去了想象力,我不知道是否还活着,我想证明这一点,于是就有了行尸日记。

    只要有空,尽力每天有一篇,哪怕字数再少,也能证明我有思考,我还活着。